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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规定(试行)
2015-06-24 13:39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黑大校发〔20142

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任何单位、个人随意对其进行丢弃或排放均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为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医疗等活动的安全合理进行,特制定《黑龙江大学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规定》如下:

适用单位: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校医院、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农学院等)。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无论是固态或液态,必须安排专门的库房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不得丢失,不得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楼外等公共场所,避免导致环境污染、水源污染、偷盗、投毒、腐蚀、火灾、爆炸、学生中毒等恶性事件。

(二)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1.无害固体废弃物:实验室垃圾不得丢弃于楼内走廊中,必须用垃圾袋或桶存放于各个实验室内。当达到一定量时,由指定人员统一丢弃到指定的地点。废空玻璃试剂瓶不得乱扔乱放,必须存放于各个实验室内,学院每周组织一次回收处理。

2.有害固体废弃物:各个实验室须备一个存放有害固体废弃物专用桶或箱进行存放,达到一定量时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待统一组织进行处理。

3.有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有机废溶剂、废试剂等直接倒入下水道进行排放,须按照“碳氢化合物”、“卤代烃”等进行分类,分别存放于专门的有机废液桶中。废液桶装满后,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待统一组织进行处理。

4.无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含无机重金属的无机废液直接通过下水道进行排放,而须存放于专门的废液桶中。废液桶装满后,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待统一组织进行处理。无机废酸液必须用碱中和后,通过污水房进行排放。

5.有剧毒废弃物质时,应及时向学院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员上报,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

6.放射性废弃物质由学院放射性物质专门人员管理和处理,不得与其他废弃危险化学品混淆。

7.气体废弃物:所有有气体产生的实验都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对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实验必须采取必要的吸收处理或防护措施。

(三)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标注内容包括:中文化学名称(混合物标注主要废物名称)、危险情况、禁忌物,以便按价回收。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原盛装容器的,需保证标签不易脱落、文字清晰,标签标识与容器内危险废物一致,并单独管理贮存。

(五)如有剧毒物质,必须单独管理贮存。

(六)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七)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

(八)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九)废弃危险化学品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发现破损泄漏的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不同化学废物发生反应造成毒气、爆炸、火灾等隐患,库房严禁烟火。

(十)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十一)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避免高温日晒,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十二)为了确保废弃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

(十三)由于我校各学院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总量较大,但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手续复杂冗长,后勤保障处安全管理科(电话86609235)建立了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可暂时管理各学院确实无处存放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待统一回收,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安排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转运工作。

(十四)废液处置中心回收分类如下,各学院需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移交。

1.废弃危险化学废液

2.废弃危险化学容器、固体

3.剧毒物质

4.废弃化学药品

(十五)办理废液废弃物处置手续流程

1.与有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公司签订年度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2.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处置程序:到市环保局固废管理科申报处理;市环保局报省环保局批示15-20天;批示后到市环保局固废管理科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两单位盖章;转移实验室废液废弃物。

二、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管理办法

(一)严格控制火源

1.库房内一般不允许动火,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库房内动火,必须撤离库内和附近可燃物品,在指定地点,按指定项目进行,并有专人监护。

2.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进入库区的汽车,其排气管应装火星熄灭器;汽车与库房之间,应划定安全停车线(一般为5米);严禁在库区内检修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区。

(二)严禁混存

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物品共同储存的规则,性能上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严禁混存。

(三)加强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1.严禁在库房内或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操作。

2.改装危险化学品或封焊修理,必须在专门的单独房间内进行,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3.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或重压、倾倒。仓库进出货物后,对遗留或散落在操作现场的危险品要及时清扫和处理。 

(四)化学危险物质分类贮存的安全要求

1.爆炸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1)爆炸性物质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

2)存放爆炸性物质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相抵触的爆炸物质;

3)一切爆炸性物质不得与酸、碱、盐类以及某些金属、氧化剂等同库贮存;

4)为了通风、装卸和便于出入检查,爆炸性物质堆放时,堆垛不应过高过密;

5)爆炸性物质仓库的温度、湿度应加强控制和调节。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贮存的安全要求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得与其他物质共同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共同贮存;易燃气体和剧毒气体不得与腐蚀性物质混合贮存;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2)液化石油气贮罐区的安全要求。液化石油气贮罐区,应布置在通风良好且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露天地带。不宜与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同组布置.更不应设在一个土堤内。压力卧式液化气罐的纵轴,不宜以对着重要建筑物、重要设备、交通要道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对气瓶贮存的安全要求。贮存气瓶的仓库应为单层建筑,设置易揭开的轻质屋顶,地坪可用沥青砂浆混凝土铺设,门窗都向外开启,玻璃涂以白色。库温不宜超过35,有通风降温措施。

3.易燃液体贮存的安全要求

1)易燃液体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并与明火保持一定的距离,在一定区域内严禁烟火;

2)沸点低于或接近夏季气温的易燃液体,应贮存于有降温设施的库房或贮罐内,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应保留不少于5%容积的空隙,夏季不可曝晒。

3)闪点较低的易燃液体,应注意控制库温。气温较低时容易凝结成块的易燃液体受冻后易使容器胀裂,故应注意防冻;

4)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分地上、半地上和地下三种类型。地上贮罐不应与地下或半地下贮罐布置在同一贮罐组内.且不宜与液化石油气贮罐布置在同一贮罐组内。贮罐组内贮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在地上和半地下的易燃、可燃液体贮罐的四周应设置防火堤。

4.易燃固体贮存的安全要求

1)贮存易燃固体的仓库要求阴凉、干燥,要有隔热措施,忌阳光照射,易挥发、易燃固体应密封堆放,仓库要求严格防潮;

2)易燃固体多属于还原剂,应与氧和氧化剂分开贮存。有很多易燃固体有毒,故贮存中应注意防毒。

5.自燃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1)自燃物质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水燃烧物质混放贮存,也不能与腐蚀性物质混放贮存;

2)自燃物质在贮存中,对温度、湿度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并注意做好防火、防毒工作。

6.遇水燃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1遇水燃烧物质的贮存应选用地势较高的地方,在夏令暴雨季节保证不进水,堆垛时要用干燥的枕木或垫板; 

2贮存遇水燃烧物质的库房要求干燥,要严防雨雪的侵袭。库房的门窗可以密封。库房的相对湿度一般保持在75%以下,最高不超过80%; 

3)钾、钠等应贮存于不含水分的矿物油或石蜡油中。

7.氧化剂贮存的安全要求

1一级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不能混放贮存;不能与其他弱氧化剂混放贮存;不能与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混放贮存;氧化剂与有毒物质不得混放贮存。 

2)贮存氧化剂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可以采取整库密封、分垛密封与自然通风相结合的方法。

8.有毒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1)有毒物质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干燥场所,要避免露天存放,不能与酸类物质接触;

2)严禁与食品同存一库;

3)包装封口必须严密,无论是瓶装、盒装、箱装或其他包装,外面均应贴()有明显名称和标志;

9.腐蚀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1)腐蚀性物质均须贮存在冬暖夏凉的库房电,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热;

2)腐蚀性物质不能与易燃物质混合贮存,可用墙分隔同库贮存不同的腐蚀性物质;

3)采用相应的耐腐蚀容器盛装腐蚀性物质,且包装封口要严密。

(五)加强消防教育训练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能熟练掌握所贮存化学品的性质及其灭火方法,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2.加强消防灭火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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