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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落户须知
2015-06-23 11:43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一、教工落户所需材料

1、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2、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的未分配住房的证明

3、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公寓居住的证明

4、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6、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7、照片(两张1寸照片、同版电子照片)

二、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

1、出生证明

2、夫妻双方集体户籍(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分配住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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