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法律法规 | 规章制度 | 五制一化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校园新闻>>正文
 
规范快递车辆出入校园 维护校内良好交通秩序
2016-10-28 10:33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环境,同时兼顾师生员工方便、快捷收到邮件,安全保障部在集中整治送餐电动车进入校园的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规范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在校园内安全行驶。

措施一:实行准入机制。承揽校内快递业务的快递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并提供快递人员身份证、驾驶机动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车辆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开展快递业务。

措施二: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安全保障部向快递公司发放《快递公司业务进入校园员需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告之书》,要求快递公司对业务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黑龙江大学管理规定。车辆在校园内行驶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15公里以内,不得鸣笛;快递人员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收取快递物品;快递车辆不得在主楼A座门前及周边停放;快递人员及车辆变更,应及时到安全保障部变更登记。

措施三:惩戒机制。快递公司及业务员分别与安全保障部签订《遵守黑龙江大学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在遵守黑龙江大学安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为师生员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违反黑龙江大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自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取缔该公司在校园开展快递业务的权利。

2010A

经安全保障部审核,12家快递公司、30名快递业务员取得在我校从事快速业务资格,并对快递业务员驾驶的26辆快递车辆进行了登记。

希望师生员工共同监督,如发现快递公司违反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行为请及时报告校园110,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我校正常交通秩序。

           安全保障部

             2016年10月28日

上一条:安全保障部开展“两学一做”基础知识及党章知识测试
下一条:改善校园交通环境 集中治理送餐电瓶车成效显著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黑龙江大学安全保障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