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通过开展全校性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以各单位自检自查和校领导带队检查的方式进行。
自检自查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2日。
学校检查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4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治安防范。校园治安环境状况;大门及楼宇的保安配备管理情况;重点部位防范设施是否到位;学生公寓外来人员管理情况;本部门外聘人员管理情况;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校内的新建及修缮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电梯、锅炉、燃气、电气、气瓶、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墙体悬挂物安全情况;户外广告牌、通讯照明等线路维护情况;游泳馆水质检测情况,救生设施配备情况及救生员管理情况;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校园交通秩序情况。
(四)饮食和疾病防控安全。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疾病防控工作预案的制订情况;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情况;校园内商店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饮食服务中心、商店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按时年检,在其管辖范围内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的个体商户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制度落实情况;二次供水设施上锁、监控、检测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实验仪器、材料、工具等设备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六)危险品管理。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储存管理情况。对使用、存放剧毒化学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存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废旧化学药品的处理环节是否符合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措施落实及其它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情况。
(七)自然灾害防范。对建筑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因积雪过厚发生坍塌事故;检查建筑易形成冰溜子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并及时清理已形成的冰溜子,防止其滑落伤人。
(八)大型活动安全。以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会议为重点,着重检查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假期期间各部门承办大型活动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冻伤、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
(九)留校学生管理工作。以留校学生管理为重点,着重检查假期期间公寓出入验证、来访人员登记、安全巡查制度;寝室内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
(十)值班值宿检查。以检查三级值班情况为重点,重点检查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工作落实情况。
(十一)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是否对师生进行假前安全教育工作,是否对值班人员、在外实习学生、留校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落实管理责任。
(十二)临时休息场所的安全检查。外聘人员休息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使用明火;是否有私接乱拉电线现象;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电线、插排使用是否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面、细致、彻底,不留死角。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三)各单位自检自查要有记录,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隐患整改方案等书面记录备查。
黑龙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