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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17-03-30 14:17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

2017“清明节”假期将至,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清明节”假期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假前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出行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校内组织大型活动要履行报批手续。

学生宿舍禁止使用违禁电器,禁止赌博、酗酒。重点部位必要时设值班人员看护。

在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工作隐患。能够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放假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安全稳定工作隐患,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加大门卫管理力度

根据《黑龙江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来车辆出入校园使用临时卡,进门取卡计时,出门还卡收费(出门时不能出示临时卡,按丢失处理);有蓝牙卡的车辆请尽量从蓝牙卡专用通道通行,驾车进入匝道时请减速慢行,保持车距;非机动车及行人请从非机动车道通行。

由于学府路大门智能管理系统进出口为单向行驶,进出学府路大门的车辆,请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驶,禁止调头、逆行及在路边停放。

假期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及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严格实行验证制度及巡楼制度。教职工、学生要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积极配合门卫检查,无证人员不许入内。

进入办公区的校外人员应说明所到单位、接待人员姓名,由接待人员负责带入办公区并登记备案。

三、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要按规定检查门卫更夫工作状态,巡视所属部位,随时掌握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总值班加大对各级值班、门卫、更夫检查力度,督促值班人员和门岗更夫认真履行职责,时刻保持警惕,按时检查所辖区域并做好记录。

四、加强防盗工作

各办公楼宇办公室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注意关好门窗,加强防盗。

五、注意安全防火

春季由于风大,物品干燥,是火灾事故多发期。广大师生员工要增强消防观念,出门前要切断电源;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电线;大风天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焚烧荒草、树叶、废纸、垃圾等杂物;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当您遇到困难、受到不法侵害或发现违法行为时,请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

校本部:86609110

丽泽园保卫办:86609133

禹志园保卫办:86604410

校园110祝愿全校师生假期生活安全、愉快!

 

 

安全保障部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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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866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