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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0-05-20 16:52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消安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黑消安办发〔202012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提示》的要求,结合学校疫情期间的特殊性,也为学生返校做好安全保障,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安全形势

针对北方春夏之交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加、火灾易发的季节特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各类设施闲置近半年的情况,各单位以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为重点,深入分析本单位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聚焦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组织专门力量,由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以消防、治安、疾病防控、安全生产、防坠落、交通、饮食、实验室、危险品等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明确隐患监督整改责任人,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整改工作,并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线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请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安全工作自检自查表》,并于52316时前,将自检自查情况的电子文档发送至:1987047@hlju.edu.cn(郝冬云)邮箱,各单位对报送材料存档备查。524日、25日,学校领导将带队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附件:黑龙江大学安全工作自检自查表

 

 

 

黑龙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0520

 

附件【黑龙江大学安全工作自检自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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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866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