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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清查违章建设 擅改建筑主体最高罚100万元
2011-07-27 09:51     (点击: )

记者昨天从市行政执法局房产监察大队了解到,为严厉打击违法擅自拆改房屋行为,维护居民百姓合法权益,保障全市房屋使用安全,市行政执法局房产监察大队调动各房屋产权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基层社区协同开展“地毯式”彻查行动——对在房屋装修、使用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以及私自挖建地下室、拆改承重墙、拆改房屋基础、梁、柱,改窗扒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拒绝整改者,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据了解,7月25日至7月31日为自查阶段,各房屋产权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基层社区组织对管辖区域房屋全面进行检查,对存在拆改问题的行为人要督促自行纠正,并进行跟踪回访,同时要将掌握的情况建立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和工作进度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单位反馈。7月25日至8月10日为全面排查阶段,全面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单体楼房进行排查,根据第一阶段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治理,对正在施工的行为,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对遗留问题,督促整改。8月11日至8月25日为整改执行阶段,对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进入法律程序,强制恢复整改。另据介绍,在彻查期间,对有令不行、故意拖延、逃避责任和义务,拒绝整改的,一律执行上限处罚,依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最高罚款100万元,并强制恢复整改。

私建滥建举报电话:13244504392(可发短信举报,写清私建地址、事件性质、联系方式)举报电子邮箱:hrbxwb@126.com(文章来源:2011年7月27日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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