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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一厂房发生火灾 燃烧物质为塑料
2016-05-20 09:44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5190836分,永康消防大队接到报警,报警称:永康市花街330国道御翔门业发生火灾。接警后,该大队立即调派永康中队A类泡沫水罐车、重型水罐车、五十铃水罐车、高喷车418人,城东中队重型水罐车17人,赶赴现场扑救。

0853分,永康中队首先到达现场,城东中队0910分到场立即组织扑救工作。0913分,火势得到控制,0936分,火势已扑灭。

据初步了解,起火建筑为四层砖混结构的厂房四层着火,单层面积为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塑料。目前,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文章来源:2016520日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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