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法律法规 | 规章制度 | 五制一化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安全常识>>正文
 
火场逃生的十项注意
2011-03-16 09:49     (点击: )

一、了解和熟悉环境

进入影院、商场、宾馆、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时,要观察太平门、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并注意查看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了解紧急救生路线。一旦发生火灾,可及时疏散和灭火。

二、迅速撤离

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要立即想法撤离。

三、保护呼吸系统

逃生时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捂严,否则会有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的危险。

四、从通道疏散

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五、利用绳索滑行

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等被褥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滑到下一楼层或地面。

六、低层跳离

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身体下垂,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

七、借助器材

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网、气垫、软梯、滑台、导向绳、救生舷梯等。

八、暂时避难

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避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延长时间。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九、利用标志引导脱险

在公共场所的墙上、顶棚上、门上、转弯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和逃生方向箭头等标志,被困人员按标志指示方向顺序逃离。

十、提倡利人利己

遇到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和前拥后挤现象,要坚决制止。只有有序的迅速疏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上一条:节日防火常识
下一条:春季防火注意事项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黑龙江大学安全保障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