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法律法规 | 规章制度 | 五制一化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安全常识>>正文
 
防灾减灾宣传(一)全国防灾减灾日由来
2017-05-10 09:06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方面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也就是汶川大地震。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2017年是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

   

上一条:禁毒防毒系列宣传(三)新型毒品的种类及危害
下一条:禁毒防毒系列宣传(二)传统毒品大麻的危害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黑龙江大学安全保障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