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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四)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类型
2017-06-30 11:20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点击: )

                       


实验室安全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仪器设备安全、水电安全等内容。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化学品。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是指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以及转基因生物的跨国越境转移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各类转基因活生物体释放到环境中可能对生物多样性构成潜在风险与威胁。研究和监测表明,转基因生物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以实验室为科研和工作场所时,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其含义为当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实验室的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等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根据对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防护水平最低,四级防护水平最高。

                        辐射安全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人们在长期的实践和应用中发现,少量的辐射照射不会危及人类的健康,过量的放射性射线照射对人体会产生伤害,使人致病、致死。剂量越大,危害越大。

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吸入,皮肤伤口及消化道吸收进入体内,引起内辐射,外辐射可穿透一定距离被机体吸收,使人员受到外照射伤害。内外照射形成放射病 的症状有:疲劳、头昏、失眠、皮肤发红、溃疡、出血、脱发、白血病、呕吐、腹泻等。有时还会增加癌症、畸变、遗传性病变发生率,影响几代人的健康。一般 讲,身体接受的辐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状越严重,致癌、致畸风险越大。

                        实验废弃物

实验废弃物主要涉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残留物等。废气  主要是实验过程中经化学反应产生的气体,如  硫化物、氰化物、碳化物。此外,还有液体药品的挥发物,如浓盐酸、冰醋酸的挥发物。废液 该溶液中含有机物、无机物和有害微生物等,多为实验的反应产物。废渣  是指固体药品,包括多余样品、反应产物、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等。

高校实验室排放的废弃物中许多是剧毒的致突变、致畸形、致癌污染物和酸、碱化合物以及大量危害环境的有机溶剂、含有害微生物的培养液、培养基,这些废弃物大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下管网或混入生活垃圾。很多实验室的下水道与民用下水道相通,污染物通过下水道形成交叉污染,最后流入河中或者渗入地下,污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危害人类的健康。

                        仪器设备安全

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和岗位需实行上岗证制度。

对于自制仪器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水电安全

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

化学类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可以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向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经现场审核许可(文字记录备案)后方可使用。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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