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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12防灾减灾日
2018-05-09 15:42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11DDB“防灾减灾日”由来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汶川县映秀镇南方向约11千米处(北纬31°,东经103°24‘)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震源深度14千米。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大的地震,也是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地震。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9076E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

 

 “防灾减灾日”设立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我国设立“防灾减灾日”,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将使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自然灾害分类

在中国发生的重要的自然灾害,考虑其特点和灾害管理及减灾系统的不同可归结为七大类,每类又包括若干灾种。     

(1)气象灾害:包括热带风暴、龙卷风、雷暴大风、干热风、干风、黑风、暴风雪、暴雨、寒潮、冷害、霜冻、雹灾及旱灾等。 

(2)海洋灾害:包括风暴潮、海啸、潮灾、海浪、赤潮、海冰、海水侵入、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

(3)洪水灾害:包括洪涝灾害、江河泛滥等。 

(4)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塌陷、火山、矿井突水突瓦斯、冻融、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土地盐碱化等。

(5)地震灾害:包括由地震引起的各种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  

(6)农作物灾害:包括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农业气象灾害、农业环境灾害等。  

(7)森林灾害:包括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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