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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110接处警程序
2025-03-12 13:42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1.值班员接听报警电话时,铃声不能超过二声;同时应使用规范用语:“您好,校园110为您服务”。

2.值班员应迅速问清情况,做好详实记录,一般应问清以下情况:报警人姓名、身份、住址、案发时间、地点及案情。

3.主班接报警后,第一时间做出研判:一般求助、事故、案件由副班带队出警;发生火灾、重大交通肇事、重大案件应迅速、准确地向部领导汇报,主班带队出警,按部领导指示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如发生重特大火灾,应由值班部领导亲自带队出警。

4.主班接警同时,副班应立即组织巡逻车、校卫队员做好出警准备工作,并根据主班指令快速到达现场,教学区不超过3分钟,家属区不超过5分钟。

5.对于求助,出警者要全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要使求助者感到家庭般的温暖。对于需要专业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专业部门取得联系。

6.对治安、刑事案件的处警,出警者到达现场后应初步了解案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控制违法行为人和犯罪嫌疑人,保护案发现场,同时立即向部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采取下一步行动。

7.对火灾、安全事故的处警,出警者到达现场后应初步了解情况,立即疏散人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随时向部领导汇报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领导指示采取下一步行动。

8.在出警过程中,如有妨碍公务,发生出警人员无法控制局势,应及时请示部领导,向相关部门求助。同时与校园110值班员联络,请求增援。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城管监督指挥中心:12319;燃气报警电话:84600000。

9.主班对接处警的各类案件、问题应移交相关业务科室,对管辖不明的案件请示值班部领导后移交。

10.主班对接处警及处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并向值班部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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