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保科
1.负责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在师生中开展国家安全相关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月活动;
3.负责信息报送,协调校内相关单位,了解掌握各类讲座、论坛、境外资助项目相关信息及外教、留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校内社团组织情况及其活动内容,及时报送安全稳定相关信息;
4.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5.案件协查,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有关情况调查与情况核实工作;
6.负责查处各类宗教在校园内非法传播;
7.负责牵头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8.负责学校各类人员政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重点人员监督管理;
9.负责督办工作,及时督促、检查部内各岗落实上级机关或领导的指示;
10.负责车行门智能管理系统工作中的车辆号牌登记、外来车辆收费及车辆出入凭条发放;
11.负责大型活动执勤安排;
12.负责与省高教保卫学会联络沟通等日常业务;
13.负责大学生安全教育课教研室工作;
14.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发布、办公自动化管理、“黑大安全之友”微信平台及安全保障部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15.负责部内日常行政事务、党务工作、部内资产管理、各项后勤服务、离退休人员工作;
16.负责来信来访初步处理工作;
17.参与校园110值班及大型活动执勤。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1.承担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安委会会议筹备、会务组织工作;
2.负责监督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汇总全校安全动态信息,及时上报省教育厅下发的各类情况报告;
3.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学校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5.负责全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
6.建立并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按校领导指示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
7.协调校内各单位处置安全生产(实验)事故,并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8.负责规划、设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车行门智能管理系统;
9.实时监控校园及家属区情况,及时发现治安、消防、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10.指导、督促校园110指挥中心、研究生公寓监控室工作人员的认真履行职责;
11.管理、维护、定期巡查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
12.调阅、存储监控录像,协助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做好调取、保存证据工作;
13.参与校园110值班及大型活动执勤。
(三)防火科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和学校相关的条例和规定,并监督落实;
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汇总、上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
3.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各单位建立防火机构,对特种岗位人员和业余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消防技能培训,制定各类防火工作预案并组织进行实施演练;
4.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利用教学、讲座、报告、网络、广播、图片、音像、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普及教育,按计划组织实施各种规模的消防演习和逃生演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5.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并建立专项档案,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建立健全各单位的防火档案并随时更新内容;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校内各外包单位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
6.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配备、检查、管理与维修,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7.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项目的防火审批手续进行安全审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整改,并参加验收;
8.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机关对重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参与处理,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9.完成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参加上级消防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等活动;
10.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消防部门水车备警,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11.做好消防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12.负责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中心的建设、管理、运行工作;
13.参与校园110值班及大型活动执勤。
(四)治安科
1.承担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筹备、会务组织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校园治安防范规章制度,依照法律和校内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3.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在师生中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治安防范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4.落实干警包片责任制度,做好校园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工作;
5.建立刑嫌资料数据库,定期分析案件数据,前瞻性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6.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7.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每日定时开展校园巡逻,预防和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证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8.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民事纠纷、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9.及时掌握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信息,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对季节性多发案件及时发布安全警示;
10.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部门做好案件协查工作;
11.负责校园110值班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参与校园110值班及校内大型活动执勤工作。
(五)秩序科
1.负责制定和完善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规章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制度,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
2.负责校园内日常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交通秩序安全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3.落实干警包片责任制度,做好校园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校园秩序管理工作,每日定时开展校园巡逻,对散发宣传品等违反学校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清理;
5.负责校园内交通管理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禁止送餐电动车进入校园(校园乙类乙管期间,禁止校外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校园);
6.负责校卫队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
7.负责校门保安培训、监督和日常管理;
8.负责车行门智能管理系统和人行门人脸识别系统日常管理、维护、故障排除、事故纠纷,保障车辆正常通行,系统正常运转及师生员工正常通行;
9.参与校园110值班及校内大型活动执勤工作。
(六)户籍科
1.贯彻宣传国家户籍政策,拟定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2.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学校集体户口;
3.配合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
4.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师生落户、迁户、改派、迁移证延期、注销证明等手续及出具相关户籍证明;
5.协助公安机关补办师生丢失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
6.为师生因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公证、购房、贷款、结婚登记及参加各类考试等事宜而提供户口借出及查询等服务;
7.为学生因延休、复学、入伍、本校内升学办理户口调整工作;
8.做好落户、迁户手续的存档保存工作;
9.负责工会小组日常工作;
10.参与校园110值班及大型活动执勤。
(七)丽泽园保卫科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丽泽园校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为师生提供安全服务;
2.落实干警包片责任制度,做好丽泽园校区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3.协助相关科室加强丽泽园校区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加强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负责丽泽园校区安全防范工作,坚持日常巡逻,对外来可疑人员进行盘查;
5.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案件办理工作;
6.负责丽泽园交通秩序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送餐电动车、流动商贩等违反学校秩序管理行为;
7.负责地下通道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周边秩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防范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8.对丽泽园保安人员岗位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9.参与校园110值班及大型活动执勤。
(八)禹志园保卫科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禹志园校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为师生提供安全服务;
2.落实干警包片责任制度,做好禹志园校区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3.协助相关科室加强禹志园校区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加强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负责禹志园校区安全防范工作,坚持日常巡逻,对外来可疑人员进行盘查;
5.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案件办理工作;
6.负责禹志园交通秩序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送餐电动车、流动商贩等违反学校秩序管理行为;
7.对禹志园保安人员岗位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8.参与校园110值班及大型活动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