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下午,黑龙江大学安全保障部举办了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宣讲会,由安全保障部王鹏翔主讲。本次会议旨在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会上,王鹏翔详细介绍了电动车的申报流程,包括扫描二维码进行车辆登记申请、下载电动自行车联系单及承诺书并由所属处级单位盖章、携带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到安全保障部审批等步骤。审批通过后,将发放校内电动车号牌。

王鹏翔深入解读了《黑龙江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强调了电动车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即安全至上、教育与管理结合、非必要不使用的原则,以及“严格管控,安全第一”的总体目标。他详细介绍了各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包括安全保障部、学工部、后勤保障处及各二级单位的职责。
同时,还强调了电动车的行驶管理、停放和充电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他要求电动自行车入校时需下车推行,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双手脱把等危险行为。在停放和充电方面,他强调了必须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和充电,禁止在室内场所、交通主干道等禁停区停放车辆,以及私拉乱接电线、插座或“飞线充电”等不安全充电行为。
在互动答疑环节,员工们踊跃提问,就通行证办理细节、特殊情况下车辆停放与充电问题、不同校区管理差异等展开热烈讨论。王鹏翔耐心解答,进一步明晰管理流程与标准,确保师生准确理解、积极配合。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纷纷表态,将强化责任担当,把电动车安全管理融入日常工作,加强巡查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做到防微杜渐。
最后,王鹏翔提醒广大师生员工要遵守电动车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和秩序。通过本次宣讲会,大家进一步了解了电动车申报流程和管理办法,增强了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安全保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