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文件【黑公治规[2017](1)号】的要求,以本人自愿为基础,鼓励人才落户城市。黑龙江省内、省外学生现均可自愿落入我校集体户口。哈西派出所要求我校统计未落户的在校学生自愿落户情况。各学院2014级、2015级、2016级辅导员请对未落户学生自愿落户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登记表。截止日期为6月7日下班前,请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登记表报至安全保障部户籍科,电子版发到2006106@hlju.edu。户籍科办公地点:主楼B座B113室,联系电话:86609484。
另附表:在校大学生落户审核登记表
黑龙江大学安全保障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