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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省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环境的通知
2023-08-28 10:38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为有效防控校园交通安全风险,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此提示:

一、机动车辆

1.机动车辆驾乘人员驶入校园,请配合安保人员工作。

2.校园内禁止鸣笛、超速(时速低于20公里),不越线、压线行驶。

3.按位泊车,不在没有设置车位的道路上停、泊车。

4.机动车辆遇有行人、单车过马路等情况,应停车礼让。

5.严禁燃油摩托车进入校园。

6.各二级单位应与进校施工单位签订校园交通安全协议书,确保施工车辆遵守校园交通规定。

学校安全保障部将继续加强对不按位泊车的机动车辆的检查次数,并将违停的车辆信息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记录,对于多次违停、乱停及超速行驶等机动车辆将列入校门门禁黑名单。

二、非机动车辆

1.学校禁止校外共享单车、电动车进入校园,校内共享自行车不骑离校园。

2.按照单车泊位规范停车,不在泊车位外锁、停单车。

3.联通广场禁止推、骑行及存放单车。

4.在道路最右侧通行,骑行过程中勿嬉笑打闹、随意变道。

5.丽泽园3、4号教学楼广场区域,请勿在护栏外停放单车。

6.严禁脱把、饮酒、承载重物、载人骑行。

对多次乱停、乱放单车骑行者,单车厂家将根据情节限制违规者相应骑行天数、次数,或收取单次5元违停费用。

三、行人

1.进入校门时,请主动识别门禁系统或出示家属通行证、校友卡。

2.请走人行通道,无人行通道路段,靠最右侧通行,横穿马路,请走斑马线。

3.上下楼梯时,靠右通行;课间时段,上下楼梯时前后保持相应安全距离,严禁推挤、打闹。

4.走路时严禁双耳佩戴耳机,雨雪天气时,注意观察路况。


安全保障部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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