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法律法规 | 规章制度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黑龙江大学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月工作方案
2025-10-31 10:09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道路畅通,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服务师生、保障安全为核心,以规范秩序、优化环境为重点,通过宣传教育、设施完善、严格管理、集中整治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校园交通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

1.显著增强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

2.有效遏制校园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无证无牌车辆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3.明显改善校园主干道、办公楼、教学楼、宿舍区、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的违规停车、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规交通状况。

4.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硬件基础。

5.检验智能化交通管理设备建设成果。

6.建立健全校园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二、治理时间

2025111日至20251130日(为期一个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黑龙江大学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长:崔本强

副组长:杨其滨、郑岩、李可宝、罗跃军、姜涛、翟庚、肖宇

 员: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障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汇总、协调联络和督促检查。

四、治理重点与内容

1.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超速行驶:重点查处机动车在校园内超速行驶行为,尤其是在教学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域。

乱停乱放: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区域和车位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主干道、绿化带等行为。

无证无牌:查处无校园通行证电动车滞留校园,以及无牌、套牌、假牌电动自行车及燃油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

检查自行车不上锁行为。

违规行驶:整治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逆行、鸣笛、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载人、逆行、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双手离把等危险行为。

行人违章:劝导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等行为。

2.交通设施完善:

全面排查校园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桩、停车位划线等设施的设置情况,对模糊、缺失、不合理的进行修复、补充和优化。

根据实际需要,在关键路口、路段增设交通警示牌、限速标志、禁停标志等。

科学规划、增设有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尽力满足停车需求。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校园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主题班会、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出行常识。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讲座、知识竞赛、短视频征集等活动,提升师生参与度和安全意识。

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警示教育。

五、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

1.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2.利用校园媒体平台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团委:

1.负责组织对全校学生(含研究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督促各学院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和校纪校规教育。

3.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活动。

(三)安全保障部:

1.牵头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2.加强校园交通巡逻和定点值守,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贴告知单、锁车、拖移、记录通报等)。

3.负责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报修和提出增设建议。

4.负责校门管控,严格核查进出车辆,控制无关车辆入校。

5.收集、汇总治理工作信息,撰写总结报告。

(四)后勤保障处:

1.负责校园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保障。

2.配合安全保障部进行交通设施的安装与维护。

3.加强对校内经营单位、施工车辆的管理,要求其遵守校园交通规定。

4.规范管理所属员工车辆,带头遵守交通规则。

(五)各学院、各单位:

1.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含外聘人员)和学生的宣传教育与管理,要求其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定。

2.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六、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111-117日):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治理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118-1120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设施排查完善、宣传教育深化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导检查。

3.巩固总结阶段(1120-1130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成效与不足,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固化治理成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交通秩序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宣传先行,教育引导。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争取广大师生员工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提升文明交通自觉性。

3.文明执法,注重实效。管理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文明规范,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做到公平公正,注重实际治理效果。

4.疏堵结合,长效管理。在严格整治的同时,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如优化停车资源、完善交通设施等,并探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

5.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



                                                    黑龙江大学校园交通秩序

                                                    专项治理月工作领导小组

                                                         20251030


上一条:关于学府路校门进校车辆通道恢复开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安全教育”课程考试的通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黑龙江大学安全保障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