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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校园超速车辆短信即时提示的通知
2026-05-06 18:29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巩固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成果,建立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自2026年5月7日零时起,学校正式启用校园车辆超速短信即时提示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短信提示功能说明

当机动车在校园内部道路行驶时,若被校园超速抓拍系统监测到实时车速超过30公里/小时,系统将自动向该车辆在安全保障部登记的车主手机号码发送超速提示短信。

短信内容示例:【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17804612282】

【安全保障部】您驾驶的牌照为(机动车辆牌照号)的车辆,在校园内(超速地点)超速行驶已被抓拍,行驶速度为(行车时速),请您减速慢行,遵规驾驶。【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和短信内容均为系统固定设置,请师生员工注意甄别,防止受骗。】

二、短信提示的目的与后续处理

1.及时提醒,防患未然。短信提示作为安全提醒和教育手段,旨在第一时间警示驾驶员纠正危险驾驶行为。

2.宽严相济,学法抵消:

(1)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不到40公里/小时的,有两次学法抵消限制入校机会。

(2)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速度超过40公里/小时,不到60公里/小时的,仅有一次学法抵消限制入校机会。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速度超过60公里/小时的,属于严重超速,无学法抵消限制入校机会。

(4)校外车辆在校园内超速行驶,按照《黑龙江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重处理。

(5)学法地点:安全保障部秩序科(主楼B座131室)联系电话:86608284。

三、注意事项

1.核对联系方式。为确保在安全保障部登记的车主能够及时收到交通安全短信提示,请各位车主认真核对登记的手机号码的准确性。如有变更,请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到安全保障部政保科(主楼B座111室)进行更新,以免漏收提示信息。

2.遵守限速规定。校园内人员密集,路况复杂。请严格遵守校内限速30公里/小时的规定,在通过路口、人行横道及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时,务必减速慢行、停车礼让行人。

3.文明规范停车。在关注车速的同时,请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请勿占用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校园交通的规范管理,关乎每一位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短信提示只是“温馨提示”而非“最终罚单”,请广大师生员工理解和支持,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共同守护平安黑大。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大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保障部

                                                                         2026年5月6日


附件【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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