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法律法规 | 规章制度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安全动态>>正文
 
我省交警4月底前公布春运期间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6-03-24 09:22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20164月底前,我省交警部门将向社会公开公示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4类重点车辆,在今年春运期间发生并被查处的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驾、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以及其他一次记12分或者被行政拘留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公民、企业的交通安全违法记录将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驾驶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以及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对当事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信息将严格保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汇总各地情况在122交通网(www.122.cn)统一公布,并向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

相较于一般私家车而言,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更突出,后果更严重。此次公安交管部门公开公示工作将有效警示相关企业、驾驶人,引导道路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推动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今后将实现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强化社会监督,减少交通隐患。(文章来源:2016323日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上一条:京昆高速四川段多车追尾 致7死6伤
下一条:杭州西湖一餐馆发生火灾 幸无人员伤亡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黑龙江大学安全保障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