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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期55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 大多因肇事逃逸
2016-04-29 10:09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428日,据省交警总队介绍,近期有55名驾驶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或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据了解,这55名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驾驶人,其中,42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13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据介绍,终身禁驾在全国已经实现了交警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是在本地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经分析,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比例显示,年龄、驾龄小者多于长者,无业者多于固定职业者,逃逸行为的发生普遍缘自驾驶人存在侥幸和恐惧心理。据介绍,交通事故以责论处,以人车事故为例,多数人认为车撞人责任都是驾驶人的,其实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则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发生肇事应首先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切勿选择逃逸,驾驶人肇事逃逸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除经济损失外,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种情形将被终身禁驾

1、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文章来源:2016429日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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