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各路骗砸们都都蠢蠢欲动,想“多赚点钱”回家过年。为了守好咱的钱包,以下两种诈骗形式,为大伙儿揭秘骗局。
1、明知是诈骗还偏向“虎山行”
2015年4月,罗某(女,1998年5月出生,在校生,漳平人)伙同他人冒充某汽车销售商工作人员,拨打车主电话谎称购车可以领取燃油补贴3000元,诱骗车主到银行ATM接收补贴转款,先后拨打不特定人员电话470人次,共骗得赃款21000多元。
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25条第一款,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骗局揭秘:
骗子首先自称是某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然后说出你的各种信息以此博取你的信任;接着,他会抛出国家给你发放燃油补贴的“橄榄枝”,以利益诱惑你,引诱你走近他的“陷阱”;最后,他要以让你打款激活“安全账户”,并将你所打的款和补贴一起发放给你为由,骗取你的钱至其银行卡然后杳无音信。
警方评论:
拒绝各种“天上掉馅饼”式的诱惑。国家对汽车燃油、退税等进行补贴时,会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而不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此外凡以种种借口要求通过ATM柜员机去操作所谓“远端保全措施”、“开通网上银行”、“修改磁条”等项目的,即可认定是诈骗行为,请及时联系警方。
“各种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莫贪小便宜而吃大亏。涉及金钱的时候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警民携手严厉打各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2、代取诈骗款=诈骗共犯
2016年3月,郑某(女,2000年10月出生,漳平市人)明知道代取诈骗款是违法行为,但这种方法能让钱来得快又轻而易举,所以不惜铤而走险,走上不归路。
本案是帮助诈骗团伙转取赃款犯罪的典型案件。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社会上出现了专门为诈骗团伙转取赃款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职业取款人”。这类犯罪分子通过频繁更换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作案手段极为隐蔽,严重干扰、阻碍了司法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郑某为诈骗团伙转取赃款,其取款的行为直接关系到诈骗目的能否实现,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本案在于说明为诈骗团伙转取赃款,依法属于共同诈骗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代取诈骗款也是构成诈骗共犯,可以判处六个月到三年的有期徒刑的,若案件涉案价值较大,有加重情节,甚至可以判得更重。
【防诈骗提醒】:这条短信让很多人差点被骗……

近日很多小伙伴们接到建行发来的短信,称其在银行个人信息数据不全,需登陆一链接进行身份补录核实?!否则卡上钱会被冻结,这可吓坏了宝宝们。
后经核实,这是一条诈骗短信!所有银行都要求身份核实必须到网点柜台办理,不存在可以在线核实的情况。另外建行所有的网站域名都是ccb.com!凡不是这个域名的都不是建行官方网站!切记不能点击打开陌生链接!(文章来源:2016年12月6日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