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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用电须知
2016-11-16 14:18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宿舍安全用电须知

1、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不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功率在500W或以上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最好只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不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7、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8、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手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9、严禁使用破损的插头、插座等接线板,不要购买和使用质量低劣的电器产品,一定要选用有国家认证标志的合格电器产品。

10、严禁使用老化、接头处无绝缘胶布包扎的电线,不使用无插头的接线。使用上述电线时,由于电阻过大,电线发热或接头处打火等原因可引起可燃物着火。

11、为节省电能,建议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24度,并做到人离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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