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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宣传丨这三个酒驾雷区!一定小心,否则...
2024-10-14 15:29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现在

大家的守法意识越来越强

但有些关于交通法律法规的“细节”

却往往难以意识或注意到

这些关于酒驾“雷区”一定要避开!

酒后找了代驾,担心代驾找不到停车位,于是自己先把车挪出停车场,认为在停车场里挪车不算酒驾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饮酒后,不管是在停车场内还是道路上,只要将车点火起步就极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由此可见

饮酒后不管是在车道上开车

还是在停车场挪车

都算是在道路上行驶

均可被认定为酒驾

哪怕只是酒后挪车一米!



前一天喝的酒过了一夜,为什么还会被查出酒驾,甚至是醉驾?是否存在所谓“安全饮酒量”?
当心中招“隔夜酒”“隔餐酒”


涨知识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根据人体代谢规律,短时间内没有将这些酒精有效地代谢掉,从而造成第二天上午体内酒精含量仍然超过法定阈值的情况。

划重点!酒后驾车不能以驾驶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和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一定要重视起来!

如何避免?

1.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应该避免大量饮酒,并且预留充分的代谢时间。

2.如果前一天娱乐活动时间较长,导致休息时间不足,第二天应避免开车,因为酒精对产生疲劳有促进作用,无法保证开车时的状态。

3.如果前一天有醉酒情况,第二天建议不要开车。

另外要注意,酒精的代谢受多重因素影响,饮酒人个体差异、饮酒量和酒的种类等都可能对血液中的酒精阈值和代谢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切莫轻信所谓“安全饮酒量”


自己或是身边经常有酒局需要应酬的朋友,这个“雷区”必须警惕起来了!小心连带责任!当身边有人意图酒驾时,作为同行人一定记得监督劝阻不要觉得事不关己!酒驾被查不只是当事人的事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同桌的人也要被追责



避免以下情况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莫让把酒言欢的“杯聚”

变成交通事故的“悲剧”

一定要注意避开酒驾的“雷区”


来源:黑龙江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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