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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第二批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的通知
2025-03-03 10:20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全校师生:

为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黑龙江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批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报办理工作。

黑龙江大学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以及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在校园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均需申报办理校园通行证。

学校按照“使用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安全保障部审批”的流程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具体流程如下:

1.扫描二维码进行车辆登记申请。

2.初审后将审核情况电话通知申请人。

3.下载电动自行车证明、承诺书,证明需由申请人所属处级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需由本人签字。

4.申请人本人携带证明及承诺书、身份证原件、要申报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到安全保障部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后发放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

第二批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3日。安全保障部审批后办理通行证,3月13日前发放。3月13日后未取得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  

附件:证明及承诺书

安全保障部

2025年3月3日


附件【黑龙江大学电动自行车校内安全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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