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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5年学期初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方案
2025-03-03 10:34 安全保障部    (点击: )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安全工作会议有关指示精神,扎实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校领导要求,在2025年学期初开展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新学期开好头打下坚实安全基础,保障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结合学校现阶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校园安全工作的隐患漏洞,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开展全校范围内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堵塞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各二级单位自行开展

自检自查时间:20253436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烟道是否清理及时,是否存在油烟渍留存情况;室外是否存在废弃塑料及自然堆积等原因形成的可燃物堆积情况;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堆积杂物、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校区内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道路狭窄路段是否存在违规停车,阻碍应急消防救援车辆通行等情况;电瓶车知否存在违规进入楼内,是否存在违规充电、飞线充电、电瓶室内充电的情况,校园内营运的电瓶车是否有统一室外固定充电场所,是否布线合理、是否存在一线多充、过载充电的现象;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办公场所是否人走断电

(二)燃气安全。燃气报警器是否灵敏、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管线是否存在锈蚀;是否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未使用的管道接口是否进行二次密封;与炉具连接管是否为波纹管(燃气专用波纹管或镀锌钢管)。

(三)治安防范。校园治安环境状况;门及楼宇的保安配备管理情况;人员进出是否进行人脸识别、查证、验证流程;重点部位防范设施是否到位;学生公寓外来人员管理情况;院内施工单位人员管理是否规范;本部门外聘人员管理情况;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校内的新建及修缮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电梯、锅炉、电器、气瓶、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游泳馆水质检测情况,救生设施配备情况及救生员管理情况;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教职工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行驶、违规停放情况;施工单位车辆是否超速行驶;校门口交通秩序情况

(五)饮食和疾病防控安全。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疾病防控工作预案的制订情况;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情况;校园内商店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饮食服务中心、商店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按时年检,在其管辖范围内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的个体商户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制度落实情况;二次供水设施上锁、监控、检测情况。

(六)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实验仪器、材料、工具等设备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七)危险品管理。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储存管理情况。对使用、存放剧毒化学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存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废旧化学药品的处理环节是否符合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措施落实及其它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情况。

(八)自然灾害防范。以墙体悬挂物和户外广告牌、通讯照明设施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春季大风户外广告牌是否牢固屋顶处“冰溜子”是否处理及时

(九)学生宿舍管理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违规用电为重点,着重检查公寓出入验证、来访人员登记、安全巡查制度;寝室内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

(十)临时休息场所的安全检查。外聘人员休息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使用明火;是否有私接乱拉电线现象;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电线、插排使用是否规范;人员离开后电源是否切断

四、工作要求

(一)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此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做到全面、细致、彻底,不留死角。此次安全自检自查情况将纳入到年底考核工作,望各单位高度重视。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整改

(三)各单位自检自查要有记录,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隐患整改方案等书面记录备查。

请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自检自查表》,3月7日15时前纸质版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楼B座121室)备案,电子邮件发送邮箱参见附件,各单位对报送材料存档备查。

附件:黑龙江大学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自检自查表



                                  黑龙江大学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33


附件【附件:黑龙江大学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自检自查表 .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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