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11月份学校组织开展了《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宣传引导、违规警示、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措施,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自行车不上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通行效率显著提升,文明交通氛围日益浓厚。在此,衷心感谢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个别车辆在校内超速行驶、不按位泊车。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校园交通环境持续安全、有序、畅通,现将后续常态化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 2025年12月1日起,学校正式启用校园机动车辆违停、超速系统,对在校园内违停和超速驾驶的车辆进行违章记录。
二、依据《黑龙江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规定,对违停、超速累计达到次数及其他违规情形的车辆,将采取禁止驶入校园措施。本着人性化服务师生的原则,现对本校师生登记的机动车辆在校内违停累计达 2 次和超速累计达2次的师生,采取学法抵消违章次数的方式,抵消违章记录。
具体要求如下:在校园网公布违规信息后,违规车辆车主须三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安全保障部秩序科参加学法抵次学习。完成学习后,可抵消1次违规记录(每名师生仅有1次学习机会);逾期未参加学习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法抵次活动,按前款规定禁止驶入校园,校园内车速≥40公里情形不适用学习抵消次数情形。
温馨提示:驾驶员请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规范停车,按速驾驶,礼让行人,守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通行安全!
特此通知。
安全保障部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