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以“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希望更多的人都能了解,不同的出行方式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而懂得如何规避和自我防护。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十大不文明驾驶行为: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倒车、违法变道、违法占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掉头、违法抢行、未保持安全车距。
文明交通倡议:机动车驾驶人员要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骑行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切实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骑行,不随意在车流中穿插,不追逐打闹,不乱停乱放,坚决摒弃各种交通陋习。行人要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过街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隔离护栏。